時間:113年12月30日(星期一)中午12時
地點:本會會館
主席:蔡雪苓理事長(第35屆)
記錄:黃涵昕
出席:蔡雪苓、曾怡靜、陳琪苗、伍安泰、李政儒、康文彬、陳寶華、林媗琪、趙培皓、吳玉英、黃逸豪、劉芝光、許哲嘉、陳佩琪、温菀婷、黃信豪、謝育錚、蔡宜均、王盛鐸、葉進祥。
列席:李汶宜、黃涵昕
請假:林泓帆
壹、報告出席人數:應到21人,實到20人。
貳、主席致詞:恭喜大家!今天要進行新任常務理事、常務監事、理事長及副理事長選舉投票。預祝選舉順利。
參、選舉:
(一)選舉種類名稱:
1.台南律師公會第36屆常務理事選舉。
2.台南律師公會第36屆理事長選舉。
3.台南律師公會第36屆副理事長選舉。
4.台南律師公會第36屆常務監事選舉。
(二)推選工作人員:
1.常務理事選舉:唱票員:蔡宜均。
監票員:王盛鐸。
記票員:謝育錚。
2.理事長選舉:唱票員:蔡宜均。
監票員:王盛鐸。
記票員:謝育錚。
3.副理事長選舉:唱票員:蔡宜均。
監票員:王盛鐸。
記票員:謝育錚。
4.常務監事選舉:唱票員:劉芝光。
監票員:温菀婷。
記票員:許哲嘉。
(三)第36屆常務理事、理事長、副理事長選舉:
1.選舉依據:本會章程第33條:「本會置理事會及監事會如下:一、理事會:理事十五人,負責執行本會會務,由會員直接選舉之,並互選常務理事五人;由理事就常務理事中選舉一人為理事長,一人為副理事長;理事長對外代表本會,副理事長協助理事長處理本會會務,理事長出缺時,由副理事長遞補至任期屆滿為止。候補理事五人於理事缺額時,依次遞補之。」
2.選舉方式:
⑴全體理事均為常務理事候選人。
⑵各理事就1至15號等15名理事中圈選五人為常務理事,於「圈選處」欄中打「○」、「✓」;選舉人圈選之常務理事候選人名額,不得超過五名,否則視為廢票。
⑶理事長選舉請各理事就1至5號等5名常務理事中圈選一人為理事長,於「圈選處」欄中打「○」、「✓」;選舉人圈選之理事長候選人名額,不得超過一名,否則視為廢票。
⑷副理事長選舉請各理事就1至4號等4名常務理事中圈選一人為副理事長,於「圈選處」欄中打「○」、「✓」;選舉人圈選之副理事長候選人名額,不得超過一名,否則視為廢票。
3.選舉結果,主席宣佈當選人:
⑴常務理事:伍安泰、曾怡靜、陳琪苗、康文彬、李政儒。
⑵理事長:曾怡靜。
⑶副理事長:陳琪苗。
(四)第36屆常務監事選舉:
1.選舉依據:本會章程第33條:「本會置理事會及監事會如下:一、…。二、監事會:監事五人,負責監督理事會,由會員直接選舉之,並互選一人為常務監事。候補監事一人於監事缺額時依次遞補之。」。
2.選舉方式:
⑴全體監事均為候選人。
⑵請各監事就1至5號等5名監事中圈選一人為常務理事,於「圈選處」欄中打「○」、「✓」;選舉人僅能圈選一人為常務監事,否則視為廢票。
3.選舉結果,主席宣佈常務監事當選人:謝育錚。
肆、討論事項:
一、案由:本會第36屆正副秘書長聘任案,請討論。
說明:請曾怡靜理事長作說明。
決議:照案通過。
二、案由:本會第36屆財務長聘任案,請討論。
說明:請曾怡靜理事長作說明。
決議:照案通過。
三、案由:本會第36屆理事會擬設委員會及社團案,請討論。
說明:請曾怡靜理事長作說明。
決議:照案通過。
四、案由:本會第36屆顧問聘任案,請討論。
說明:本會擬續聘黃正彥、林華生、陳明義、林瑞成、翁瑞昌、吳信賢、李孟哲、張文嘉、李合法、黃雅萍、宋金比、許雅芬、林仲豪等13位律師及林茂松、許育典、林秀雄等3位教授為顧問,另增聘林國明、蔡雪苓律師為顧問。
決議:照案通過。
五、案由:本會選任全國律師聯合會當然會員代表案,請討論。
說明:請曾怡靜理事長作說明。
決議:選任謝育錚律師擔任全國律師聯合會當然會員代表。
六、案由:關於會員積欠會費依法進行起訴及聲請強制執行案,請討論。
說明:請審議通過。
決議:照案通過。邀請邱霈云、許博傑、陳姿穎等三位律師參與。
伍、臨時動議:無
陸、自由發言:無
柒、散會(同日中午1時20分)